法治建设工作总结
2025年,我部在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,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,抓实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,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,维护了领域和谐稳定,依法决策与管理水平持续规范提升。
一、工作举措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法治建设责任。
部领导高度重视,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全年召开宗教工作例会6次,举办民族宗教人士理论培训班3期,开展民族团结、宗教法规宣传活动3场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》等法规。对重点工作部署分解,将依法行政贯穿制度建设、行政决策、监管执法、队伍建设、群众服务全过程。
(二)建强三级网络,筑牢基层治理防线
依托“综治三级网络”,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,稳妥化解矛盾纠纷。加强三级管理人员业务指导,推动政策法规宣讲常态化;明确干部民宗工作职责,促进汉少群众、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团结。深化与宗教教职人员、场所负责人联系,常态化排查不稳定因素,推动问题化解在基层、萌芽状态。
(三)抓实队伍建设,提升法治履职能力
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,全体干部线上学法考试通过率100%。在宗教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、张贴宣传标语,常态化开展法规宣讲,面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普及政策法规,全年开展宣传活动5期,增强群体法治意识。
(四)深化普法宣传,扩大法治覆盖影响
广泛学习宣传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》《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》等,结合县委中心组学习,发放《学习贯彻全国、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》读本、《宗教工作应知应会》材料,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。开展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”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”等活动,全年组织各类学习宣传活动8场次,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。
二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
(一)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
县民宗局机构改革后并入县委统战部,内设民族宗教科并对外挂牌。实际以民宗局为执法主体,但无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对公银行账户等,影响执法工作开展。
(二)执法力量较为薄弱
无专门民宗编制,仅2名行政编制人员(副部长兼民宗局局长、民族宗教科负责人)从事工作。21个乡镇无专职民宗工作人员,由统战委员、干事兼任。需对接市局多业务科室,指导乡镇、民族村、宗教场所及团体,兼顾其他统战事务,人员少、事务多,工作质量受影响,执法需依赖公安、国保大队等部门支持。
(三)执法质效有待提升
人员、经费、设备不足,执法威慑力不足。一是执法顾虑多,多采取说服教育,少实施处罚;二是宗教法规存在空白,非法场所调查取证、处罚取缔缺乏强制手段,对非法传道、活动的制裁力度不足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(一)坚持“导”之有力,引导宗教界与党中央同心同行。强化政治引领,结合党史教育深化“六进”活动,推动国旗、政策法规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,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增强信教群众爱国情怀及对党和社会主义的认同感,实现全市宗教场所常态化升挂国旗,重大节日自觉升国旗、唱国歌。深化思想引领,举办宗教界人士理论培训班,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开展核心价值观讲经交流、党史教育等活动,厚植爱国情怀。抓实法治引领,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,扩大宣传覆盖面,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。
(二)倡导“融”之有方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聚焦乡村振兴,发挥民族宗教人才优势与桥梁作用,整合资源助力乡村建设。聚焦全域旅游,深挖畲族文化特色,打造风情旅游活动,传承传统文化、丰富旅游体验,助推乡村旅游发展。聚焦畲族少数民族村发展,建言献策推动富民产业培育与基础配套完善,提升村寨建设水平。聚焦民族团结进步,开展特色群众性活动,宣传民族政策,打造“中华民族一家亲”实践活动,营造团结氛围。
(三)固守“防”之有效,规范宗教领域安全治理。严查安全隐患,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查,规范消防管理与文明敬香;落实食品安全责任,完善场所食品管理制度,规范留样与信息公开。严管香蜡炮品,严禁购售使用易燃易爆香蜡制品,执行燃香安全标准,规范燃香活动,倡导适宜场所禁放烟花爆竹。强化督查整改,民宗部门全覆盖巡查宗教场所,限期整改隐患并跟踪回访,确保整改到位。
(四)秉持“督”之有节,完善基层民族宗教管理机制。健全协调机制,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通报情况、解决问题,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。建立联动机制,强化县、乡、村及多部门联动,联合排查场所风险隐患,就地化解矛盾问题。完善调研机制,常态化基层走访,精准掌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诉求,发挥宗教界桥梁作用,推动工作落地。
中共91porny 委统战部
2026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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